1、办公室
负责编订学校章程、各类规划,并组织实施;
负责学校党建、党务工作;
负责拟定学校综合性公文、制度、并负责传达落实;
负责学校人事、劳资管理工作;
负责学校综合类服务性事务;
协助完成学校领导班子考核、教职工考核;
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2、教务科
负责拟定全校专业、课程、师资、教学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;
制定和落实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标准;
组织各教学部制(修)订教学文件;
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;
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;
负责学校图书室、阅览室、资料室管理工作。
3、学生科
负责制定完善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及标准;
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;
负责学籍、资助管理工作;
负责学生管理工作;
负责学生德育工作;
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;
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
4、招生就业科
负责制定和报批当年招生计划、招生宣传、录取、转段工作;
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、收集、发布就业信息及就业信息平台维护。
5、后勤科
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、招投标及物资采购、领取、保管工作;
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维护修缮以及水、电、暖等设备运行管理;
负责学校食堂餐饮、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;
负责学校学生医疗卫生、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;
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6、财务科
拟定学校财务管理规划及年度预算计划,并组织实施;
组织协调资金运用,多方筹措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;
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,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;
完成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、装订与保管;
按审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搜集、审核财务收支及其相关送审资料,整理审计工作底稿,出具审计报告。
7、纪检(监察室)
依照党章对学校党委、党委委员、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;
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遵守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学校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;
负责受理学校各种检举、控告及教职工或学生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。
8、工会
制定学校关于工会、老干部、妇女工作的相关工作制度及标准;
负责保障职工生活福利,对生活困难职工进行救助;
负责接待老干部;
负责妇女工作,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;
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使用工会经费。
9、团委
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;
负责共青团的各项宣传工作;
负责共青团团干部、团员思想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;
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、竞赛活动;
负责指导学生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;
负责共青团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10、基础教学科
负责本部门专业建设工作;
负责本部门课程建设工作;
负责全校公共文化课及本部门专业课教学管理工作;
负责本部门教师队伍建设;
负责本部门教师、学生技能比赛工作。